这是一篇被延迟放出的很有料的文章。怎么有料,不用我多说了,各位看官自己把玩吧。延迟的原因呢,是我扮演着将官方邮箱里有料的文章搬到网络版的「重任」,而这篇来自白蘋果急救室的 kouko 先生的文章,是用 Pages 撰写的,恰好我这两天都在单位用 PC,因此一直无法把它放上来——kouko 君还特意又发了一遍邮件。在此,我对我的迟钝表示歉意,也顺便推荐一下白蘋果急救室(大概跟 Asimo 的OS X 拯聊室没关系吧,哈哈)。请看正文吧:
夾不死的腦袋在想什麼?
文/ kouko
事先聲明一下,叫「夾不死」絕對沒有對 Jobs 大神有不敬之意,純只是因為這樣感覺標題比較好玩。這篇文章的起因是從 apple4.us 的徵文來的,不過我今天才看到,而且好像沒人寫(更正,一大早起來就看到有人寫了…),所以我很無聊的就寫了。另外,錯字一定很多,請多包涵。
Jobs 的腦袋在想什麼。從他回蘋果之後,剛開始出現 i 系列家族之時,曾經有個詞叫做「Digital Hub」,我記得當時大概是這樣的…
當時是以 Mac 為中心,畢竟當年網路還沒像現在那樣發達,二來當年第一要務好像是把 Mac 的銷量拉回來…雖然後來跑去玩隨聲聽了。
不過現在狀況又不一樣了,我覺得主要變化有兩點:
1. 泡沫掉的網路再次起死回生,而且變的更好更強大。頻寬比以前大 n 倍,網站互動技術進步神速,再加上硬體技術的進步,現在已經是人人皆衝浪的狀態了。
2. 訊息的產生以及流向。以原始的 Digital Hub 來看,當時是使用者自己在終端機器產出內容,丟到 Hub 中心再處理,最後丟去 Internet 上分享或是儲存在 Hub 中。不過後來變成是這樣…
主要是網路的位置與角色開始轉變了,最早期的網路幾乎都是一般用戶產出內容之後放到網路上分享。但是現在開始慢慢有企業開始作網路上的有償內容服務–iTunes 商店就是其中之一。另外再加上現在用戶也能直接在網路上互動產生內容,不過這點就暫時先不講了。
重點是–未來會變成怎樣?個人覺得是這樣啦…不過這大概一堆人早就想過了…
這基本上就是「萬物皆衝浪」的狀態,在家靠 Wi-Fi,在外靠…自然就是手機網路了,因為手機網路就目前來講是唯一成熟的無線網路服務,加上現在手持裝置最大的市場也是手機,於是 iPhone 就這樣跑出來了…
為啥要搞手機?
如果要萬物皆衝浪,與電信商合作是免不了的,趁現在先跟他們博感情因該是不錯。畢竟以後說不定連微波爐都要透過網路才能打開開關﹍
手機市場是目前最大的手持設備市場,無論是作為新型手持設備的切入市場或是當成廣大的白老鼠群都不錯。
另一個最大的改變就是,Hub 換人做了。這時候我們要回來看看 Hub 到底是要拿來幹啥的﹍
Hub 的使命:
資訊的儲存
資訊的再生成、產出
資訊的轉移(同步)
目前蘋果在網路上的雞絲有兩個–iTunes 商店與半死不活的 .Mac,iTunes 商店目前幹的不錯,算是最大的網路音樂圖書館了;網路電影院目前也慢慢做出來了,變成 Top One 也是遲早的事,不過這邊還缺一個,等下在講。目前缺角缺很大的是 .Mac,老實說現在這玩意只是個網路硬碟而已,而且要價不斐。所以要砍掉重練,問題是要怎樣練?我預測到時候蘋果的戰略分工可能是這樣:
1. iTunes 商店:負責提供商業(要錢的)數位內容
2. 新 .Mac(me.com?):負責用戶個人資訊的儲存,同步,分享,互動。
所以下一步?把 .Mac 搞成一個像樣的 Hub 吧,我覺得新的 .Mac 因該要有這些功能啦…
1. 個人資料的保管、儲存與同步。像是郵件推送或是目前已經已經有的 iSync 功能。
2. 讓手持裝置(還有 MacBook)可以存取家中 Mac 的媒體資料。意思就是隨時都可以看到家裏主機的 iTunes 與 iPhoto 資料庫。其實我覺得最理想的狀態是全部都自動同步到網路上啦,但是我一想到我 100G 的 iTunes 就覺得現在好像還不太可能(會傳死人)…
3. 簡易的 iLife 網路版–這因該是作給手持裝置用的,不過我自己也很懷疑這東東到底要做到多簡易就是…
4.(使用者自行產生的)內容分享,這現在也有,但是就缺下面的這東東…
5. 社群與互動–這部份以前一直沒做出來,大概這也是最有機會跟 Google 合作的部份?
目前想到的…差不多就是這樣吧。我覺得重點一向都是在硬軟體整合度,這點蘋果因該是沒問題。接下來來講目前 iTunes 商店還缺的那一角吧。
自古以來人類總是對「文字、聲音、影像」有很大的興趣,現在 iTunes 商店上已經有三種中的兩種了,該是時候來作最後一塊了吧?
電子書–目前最紅的好像就是了 Amazon Kindle 了,不過這依然還算是早期產品。如果是蘋果要進入這市場的話,我覺得起碼要能達成這些條件啦(倒不如說是我心目中的夢幻條件)…
1. 彩色–這倒不是說蘋果來作的話硬體規格一定比較好,我覺得差別是在–彩色的電子書裝置才有可能拿來賣雜誌(或是比較育樂性的內容)。以現在來說,要讓人類擺脫紙張的習慣勢必是要一大段的時間,我想許多人也一定會覺得長時間閱讀還是傳統紙張會比較好。如果要挑市場切入,何不從閱讀時間比較短的雜誌或是育樂性內容(漫畫漫畫漫畫漫畫…)開始?當然我覺得書籍還是會賣啦,只是就雜誌來說好像比較好橋,因為很多雜誌的獲利來源都是在廣告,也就是說雜誌一本賣多少錢不是很重要,只要讀者群爆多就好。藉由 iTunes 商店來販賣的話,能獲得的讀者群資料因該會比傳統通路更精準,更有利於出版商來賣廣告,反正現在已經一堆免費雜誌了…
2. 全文搜尋與試看機制–這其實是 iTunes 商店上的功能啦,不過就跟在書店一樣,要買之前都會先翻翻看…全文搜尋不僅方便,也能增加潛在購買的機會吧?網路書店也沒有店員可以問…
3. 網路連線–不管是 Wi-Fi 或是手機網路,反正總是要有就是了…
4. 全功能瀏覽器–這是有網路連線就一定要有的,看書看到一半如果要查書中內容的相關資料的話,當然是開 Safari 上 Wiki 啦…再說 RSS 功能也經是必備了。
5. 其實有點廢話,不過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