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 vs 美国:谁是真正的科技巨人?

原文链接;作者 Gary Marshall

us_vs_uk.jpg某些时候,美国人善于假他人之名上位,倘若你相信好莱坞电影里所说的,那么便是由美国发明了改变二战进程的密码机(编者:Enigma Machine ,实为德国人发明)。

事实上,许多我们认为是美国人发明的技术其实根本不是,而且许多美国的发明如果没有其他国家的协助恐怕也无法变为现实。

那么谁才是真正的巨人?是象征未来之地的美国,还是主宰微波领域的大不列颠?看来只有通过决斗才能一分胜负了。

计算机

倘若查理斯·巴贝奇(Charles Babbage)建好了分析机,那么英国毫无疑问会是这个领域的赢家。他在 1837 年设计了今日机器的原型,世界第一台可编程计算机。
 
然而直到 1930 年代,他的作品才变为现实,哈佛大学的霍华德·艾肯(Howard Aiken)受到巴贝奇的启发,始有 Harvard Mark I 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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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省理工大学早些时候造出了微分机,它一台模拟计算机,而非通用计算机,它只擅长算术,因此我们将第一台通用计算机的名号授予 Harvard Mark I。
 
还有,如果没有我们英国人,计算机仍然只能做简单的事。阿兰·图灵(Alan Turing),一位剑桥大学的学者,1936 年写著了一份影响深远的论文(论可计算数在判定问题中的应用),奠定了通用计算设备的基础。
 
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双方战平:英国人是设计师,美国人将它变为现实。数字计算机无疑是英国的发明:Colossus,放置于布莱切利公园博物馆里的密码破译计算机,1943 开始运行,相对于美国的 ENIAC 要早上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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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电脑
 
这个领域上美国一路领先。威廉·肖克利(William Shockley),晶体管的共同发明人,于 1956 年创设了肖克利半导体实验室,一年之后他的手下干将离职并创建了仙童半导体。
 
仙童和德州机器在当时就如同今日的 Intel 和 AMD — 事实上,仙童的创始人罗伯特·诺伊斯(Robert Noyce)也是英特尔的创始人。英特尔发明了微处理器,并于 1971 年开始正式销售,于是 1970 年代早期的爱好者们便能开心的在车库里组装电脑了。
 
微型计算机不是美国发明的 — 法国公司 R2E 开发了 Micral,1972 年发布了零售版,不过推广与普及的工作还是由美国公司 MITS(Micro Instrumentation Telemetry System)通过 Altair 达成的。
 
Altair 导致了爱好者团体家酿电脑俱乐部的诞生,还拥有包括史蒂夫·乔布斯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这样的成员。两个史蒂夫接着成立了苹果,一家开创了消费计算市场的公司。
 
这个领域最终被 IBM 1981 年发布的 PC 操作系统及其衍生品所控制,编程语言也大多是美国的发明(FORTRAN 来自 IBM,COBOL 来自美国数学家格雷斯·霍珀领导的团队,ALGOL — Pascal 的前身,则是英美两国的结晶。)
 
第一个被广泛使用的操作系统,OS/360,也是 IBM 的产物。第一个桌面操作系统也是美国人的:CP/M,它运行在早期的英特尔处理器机型上,由 Digital Research 的加里·基尔德尔(Gary Kildall)创造。最终取代它们的 MS-DOS 操作系统,由提姆·帕特森在西雅图写成。
 
图形用户界面也是美国人的,苹果 Lisa (1982)借鉴了施乐 PARC 的创意,并把它带到了大众市场,用户使用另一项美国发明来控制 Lisa :鼠标(1968 年由斯坦福研究所的道·恩格巴特发明。) 
 
许多软件亦是美国首创,第一个文字处理程序,Electric Pencil,开发者是美国人迈克尔·思瑞尔(Michael Shrayer),第一个电子表格,VisiCalc,是由费城人丹·布利克林(Dan Bricklin)所创造,第一个商业浏览器,Mosaic,来自美国国家超级计算应用中心(NCSA)。
 
即使美国人并未发明可以让 Mosaic 浏览的网络(编者:下文有谈及。),但他们发明了使之可行的技术。
 
网络和互联网
 
计算机网络是美国人的发明, 乔治·斯蒂布利兹(George Stiblitz)在贝尔实验室花费了 6 年时间(1940 至 1946 年)开发了首款支持多用户以及通过电话线路远程操作的机器。
 
最大的网络 — 互联网,很大程度上也是美国的发明,由美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下称 DARPA)推动。第一条 ARPANET 链路连接的是加州大学和斯坦福研究院,这项基础成为了互联网的核心。
 
互联网通讯协议,TCP/IP,来自 DARPA 的罗伯特·卡恩(Robert Kahn)和斯坦福大学的韦恩特·瑟夫(Vint Cerf)。而将封闭、分离的网络组成互相连接的网络是由美国军方和政府机构推动的。
  
然而,没有环球网(World Wide Web),互联网很可能仍是科学家和极客的工具,因此英国人提姆·伯纳斯-李是将互联网变成平凡之物的人。
 
他带来了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统一资源定位符(URLs)和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
 
互联网的其他杀手级应用没有出现英国人的影子,无论如何,电子邮件是由纽约人雷·汤姆林森(Ray Tomlinson)在 ARPANET 上发明的。
 
智能手机,iPod 和外设
 
英国人发明了电话 ,但移动电话是美国的发明。移动蜂窝电话由贝尔实验室的工程师在 1947 年提出,在 1960 年代通过 AT&T 实验室研究员理查德·H·弗兰基尔(Richard H Frenkiel )和约耳·S·恩格尔(Joel S Engel )所开发的技术变为现实。
 
iPhone 也有英国人的功劳,乔纳森·艾弗(Jonathan Ive)设计了许多苹果产品,他来自 Chingford (伦敦北郊),这还意味着 iPod 也算。事实上所有数码音乐播放器都是英国人的发明:英国发明家凯恩·克雷默在 1979 年为他的数字音频播放器注册了专利,并在 1986 年向公众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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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发明了电视(约翰·洛吉·贝尔德在 1924 年创造了第一台可以工作的电视系统),美国人发明了电脑显示器(艾伦·B·杜·蒙特在位于新泽西的德弗雷斯特无线电公司的成果使商业 CRT 显示管成为现实)和平板显示器(乔治·海尔迈耶发明了第一台 LCD 显示器)
 
1980 年代,海尔迈耶时任德州仪器副总裁,他同时也是数字信号处理器(DSP)的发明者之一,你可以在音乐播放器、移动电话、家庭娱乐设备和医疗器具中发现它们的存在。
 
答案是……
 
谁是真正的科技巨人?公正的评判应是美国,虽然英国人拥有电脑和 iPod 等闪光之处,但却是由美国工程师的机智与汗水将纸上设计带入现实。
 
不过当大西洋彼岸的同胞像往常一样上蹿下跳并竭力高喊「USA!USA!」的时候,值得注意的是另一件英国人的构想:美国。
 
我们没有创造这个国家,但时若没有傲慢且无理的英国人,就不会有《独立宣言》,不会有《美国宪法》(某种程度上来自于 1620 年由英国移民签署的五月花号公约),不会有《权利和自由法案》,这份形成了积极乐观的美国精神的文件。
 
让我们正视:如果没有英国人的反抗,就不会有美利坚共和国,也很难有今日科技巨人的地位。
 
虽然未经精确的考虑,但这意味着所有单一高科技创新都可以追溯到我们,不相信我们吗?不妨看看世界上的其他地方吧。
 
美国人丢弃了我们,成为了美利坚合众国,发明了几乎所有的东西。比利时人没有这么做,但他们之后带来了什么?(编者:将英国卷入世界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