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写于一年多前的文章是我见过的对电子书这一概念与产业的最佳分析与梳理。作者约翰·席拉库萨(John Siracusa)是软件工程师,在二十一世纪初就参与了电子书软件的开发。他同时也是 Ars Technica 网站的作者,以擅写超长的文章著称(参见他写的 Mac OS X 10.5 与 10.6 评论)。本文原载 Ars Technica,译出来有一万四千多个汉字,估计是 Apple4.us 有史以来发过的最长文章,今天先发第一部分。另外,我也推荐大家把文章传到 Instapaper 里阅读。 本文涉及的话题,其实是很多媒体从业人员、作家以及出版业者关心——或者说应该关心的。但它竟然出自一个软件工程师,这件事说明了一些问题。——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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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 2002 年一头扎进电子书的世界的。当时在 Palm Digital Media 谋得了一个职位,公司成立于 1998 年,原本叫「花生出版社」(Peanut Press),它的想法很简单:出版电子书。后来的事实表明,这一简单的想法直接捅向了一个技术上、经济上与政治上的马蜂窝。但,多亏了早年的某些明智决定(下文详述),花生出版社这间小作坊在开头几年生意兴隆,最终将其自己喊出的口号「打造全世界最大的电子书商店」变成了现实。
不幸的是,尽管创办时间非常接近那一次互联网泡沫的高峰期,花生出版社的创始人却很早就丧失了公司的主控权。现在回头看,这说明了一个至今成立的重要事实:对于电子书,人们总是搞不清状况。 花生出版社后来被连续几个不作为的无能老板搞垮了;先是业绩增长速度放缓,然后公司又搬到了几百英里以外的地方,导致所有资深员工离职。到了 2008 年 1 月,原本令人引以为荣的电子书商店已经支离破碎(现在它叫 eReader.com),一家名叫 Fictionwise.com 的竞争公司出来收拾残局,把它买了下来。
和之前的老板不同,Fictionwise 比较懂电子书,也确实有兴趣。不过,尽管 eReader.com 的网站上还挂着「全世界最大的电子书商店」这块金字招牌,这一市场已经早有大鳄进入了。
所以,我所认识的 eReader(也就是之前的 Palm Digital Media 和花生出版社)最终以悲剧收场。但这篇文章关心的并不是这家公司或我本人。注意,之前我写下「对于电子书,人们总是搞不清状况」这句话时,用的是现在时态。十年前如此,今天依旧如此。风险投资人十年前搞不懂电子书,搞垮花生出版社的几任老板也是如此,今天电子书市场的玩家们还是一样。最后,还有消费者。由于从业人员对前景缺乏清晰的认识,消费者对电子书原本的认知也越来越难以改变。
上面几段文字中透出的情绪对于 Ars Technica 的读者来说应该是熟悉的。有没有隐约想起 OS/2?或许还有 Amiga?或者更准确地说,想起了 1996 年前后的苹果电脑用户这一惨情群体?没错,就是那种被边缘化之后的反抗与苦闷感,某个社群感到自己无比热衷的事物被无知大众不公正地忽略了。
通常,这种情绪意味着某个运动即将走向尾声,或是某个产品即将衰落。但有时它只是一个漫长新起点的信号。我相信对于电子书正是如此。过去十年来电子书市场的步伐慢得令人难受(是的,这可以说是「不公正的」)。我的沮丧感和早年的苹果用家很像:本来是一个显而易见的好点子,怎么看都是迟早的事,却由于消费者的广泛误解以及竞争者的疲弱意志一次又一次地粉碎。
我并不以为自己能够替大公司扭转乾坤,但对于电子书,我的确有很多话想说。因此,本文既是为了提供信息,也是为了反驳观点,也是为了出一口气,但同时,我也期望它有一定的教育价值。至于本文和苹果的联系,读到末尾自然会明白(或许有人已经明白了)。我们开始吧。
叫什么也别叫「书」 电子书的问题,部分在于它的名字:电子「书」。在印刷品的世界里,「书」这个词既指内容,也指形式。在数字领域,「电子书」仅指内容――或者准确地说,这是其本意。不幸的是,这两个意涵在印刷领域一直合二为一,这一点也自然地延伸到了数字领域,令所有人困惑不已。
音乐就不一样,它的媒介和内容是分离的。媒介一直在变――黑胶、八轨磁带、卡式磁带、CD、MP3――但音乐还是音乐。音乐本身才是产品。你买的也是音乐本身。媒介只是容器,容器的变化是无情的。一旦出现了更好、更便宜、更快或更方便的媒介,音乐自然会跟上,不管音乐作品的所有者怎么想。
但书……这个字附带的包袱可真不少。厚重的大部头、轻便的平装本、标准的精装本,这些都被视为书。在整个现代时期,没有哪个行业像音乐那样在媒介格式上断裂得那么厉害。要强调文字产品在内容与媒介上的分离,音乐的例子最可借鉴。
某些类别的书和「书」这个词以及书这种媒介的关系尤其根深蒂固,例如小说、人物传记以及历史题材的书。「我最近在写书。」「出去玩的时候记得带本书。」「我在书店工作。」虽然我们不难想象 Ars Technica 网站上的大部分内容出现在一本实体书里,但在上述三个句子里见到「书」这个词时,你脑子里出现的通常不会是这类内容。所以说,包袱不少。
你大概会觉得我过分执着于名称了,其实,在关于电子书的各种抱怨的背后,你都能感觉到由命名法带来的麻烦。
纸老虎 反对电子书的人相当多。有一点可能会让不少人吃惊:技术爱好者(即这篇文章的大多数读者)属于最糟糕的一类反对派。这里是一些常见的例子。
屏幕 「我可没法在屏幕上读完一整本小说!」「我还是坚持读纸书,纸的对比度好多了。」「眼睛受不了!」「等屏幕分辨率达到 1200 dpi 时再叫醒我。」
从技术的角度说,这些关于位图显示器不如纸张好的说法大都是对的。我想说的是,这些都不重要。 工业化国家里人们花在屏幕阅读上的时间已令上述种种抱怨失去意义。数十亿人已经用行动证明,他们愿意在哪怕是极度糟糕的屏幕上读大量的文字。想想早期传呼机和手机上的短信吧。你想说短信都是短文字?我敢跟你打赌,一个普通美国人今年在手机屏幕上读的总字数一定比在书上读得多。
但手机只是互联网这座冰山的尖角。想想看,美国和其他互联网普及率类似的发达国家里,人们一年要从网页上读多少字?同样的这群人,在同一年里从纸书上读的字数又有多少?
显然,人们是愿意进行屏幕阅读的,哪怕是原始、老旧、糟糕透顶的屏幕,哪怕是又小又丑的字体和硕大的像素粒。长期以来,我们已经在屏幕上读完了大量文字。以工作来说,终日坐在电脑屏幕前的办公室人员每周花在屏幕阅读上的时间可能多达四十小时。当然,还有回家后为享受而读的文字。你现在没准就在这么干呢――除非你读的是打印出来的 PDF,或者读这篇文章是你工作的一部分。
我再重申一遍:人们是愿意进行屏幕阅读的。从光学的角度说,纸张确实仍然胜出一筹,但这种优势没有意义。很久很久以前,屏幕阅读的体验就已达到让人可以接受在上面读大量文字的水平了。
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人们的确「倾向于」在屏幕上读小说或其他传统意义上的「书」呢?未必。在这一节里我想说的是,从技术角度对屏幕阅读行为进行争论已经没有必要了。
我并不是说你真的会想在屏幕上读完一本小说。我想说的是,你不想在屏幕上读小说,跟目前屏幕技术的局限没有关系――尽管你热烈地维持着相反的观点。(这里的「你」当然只是对个体的一个粗略统计后得出的平均值。有些人的确因为身体上的原因无法在发光屏幕上――甚至纸张上――长时间阅读。但他们在此例中属于统计学意义上的噪声。)
我认为大家在理性上明白这点。但人们的确非常不情愿在一个不是书的物体上读一本「书」,甚至连考虑一下都不愿意。我们的脑子迫切需要逻辑上的解释――技客们的脑子尤其如此,因此,我们选择抱怨屏幕技术,以此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其实,没有谁比技术爱好者们更加清楚屏幕技术目前的局限。
设备 哦,别忘了上述对屏幕技术的抱怨还有一个孪生兄弟:对阅读设备的抱怨。「太大了。」「太小了。」「没法卷起来。」「我怕会把它弄坏。」「还得担心电池续航力,纸书可没这个问题。」
如果你跟某个从未听说过电子书的人提到这个词,他们会很自然地想起某种外形类似书的电子设备。这类设备的确存在,而厂商在对其进行营销时也的确没有区分「电子书阅读器」和「电子书」,这使得上述联想更加根深蒂固,即便是对电子书略知一二的人也不例外。
在大部分情况中,可以抱怨的东西的确很多。屏幕往往是第一个靶子。上面已经谈过了显示技术的问题,但屏幕比例和耐久性也容易成为批评的对象,更别提屏幕对电池续航力也有影响。另外,一件产品要做到尺寸、重量和价格三者浑然一体、恰到好处也是很不容易的。走错一步,就会全面影响用户对电子书的观感。
事情很明显:事实已经证明,能够让人愿意长时间阅读大量文字的设备已经存在――无论是手持设备还是桌面设备。能够让人只要睁开眼睛就寸步不离的手持阅读设备也不是没有。但,一旦提到「电子书」三个字,人们脑中立即会进行一次语境转换,并开始对和这三个字有关的设备进行各种抱怨,其中不乏证据确凿者,但也有很多属于凭空想象。
硬件硬卖 如上所述,公众对电子书一直有着顽固的想象,他们视之为带有电池和屏幕的实体设备,而不是从「内容」去理解这个概念。这一点在业界自有其映射。毕竟,所谓「业界」只是公众的子集合。
不论消费者还是从业人员似乎都把专门的阅读设备视为电子书这一大哉问的显而易见的答案。在电子书的早期(那是指一九九零年代,而不是今天许多人以为的二零零六年)出现过一堆专门的电子书阅读设备,它们的尺寸和形状各异,用的技术也不尽相同,价格区间也较大。今天,就算是业内人士也很难想得起这些阅读器的名字了。
当年在花生出版社,专门的阅读器多少是被当笑话谈论的。会花一百美元以上的价格买一部阅读器的人是不多的,何况你还要再花额外的钱买电子书才有书可读。这在二零零零年前后的新兴电子书市场尤其明显。花生出版社的仝人们一开始就意识到了这点,因此决定专心开发电子书阅读软件,装在人们已经拥有的设备上。
那时,PDA 是最重要的目标平台,尤其是 Palm 出品的 PDA。没有哪个设备能够像它们那样将计算能力、尺寸、重量和屏幕技术结合得那么好,也没有谁能够达到它们的市场渗透度。
和今天的电子书阅读器相比,Palm 的 PDA 似乎是一个很凄惨的阅读平台。他们的早期产品尺寸很小,屏幕分辨率和今天的相比也低得难以想象:160 dpi。即便字号很小(这本身就是问题),一屏也只能放下寥寥几行字。
不过,尽管各种在技术和显示效果上更优的专门的电子书阅读器层出不穷,最终胜出的还是那少数几家明智地选择了借用 PDA(以及后来的手机)平台的软件公司。
反讽的是,令业界不断发明和生产那些外形像真书的阅读器的,恰恰是那些令消费者对它们望而却步的东西。厂商看不透「书」这个词在实体书本以外的意涵,于是便不断制造类似书本的实体设备。而消费者对这类设备的价值判断很自然地受到其实体对应物――纸书――的影响。他们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既然买一本平装版纸书还不到十元,为什么我要付三位数的价格去买这样一个玩意儿呢?(货币单位为美元,下同。――译者)
(我知道你们很多人已经想到了 Kindle,但请记住,到目前为止我谈的都是过去,而不是现在或未来。后两者最终会谈到的,我保证。)
电子书是迟早的事 企图对大量人群的行为施以直截了当的逻辑和理性是件徒劳的事。过去一切有关屏幕质量的论争在以下令人不快的事实面前都会四分五裂:普遍而言,人们不买电子书,他们不想要电子书,不想在屏幕上整本整本地读书。借用一九九零年代的电影《单身》(Singles)里的说法,「人们就是离不开纸书。」(顺带一提,这部电影虽然早已被人遗忘,但在今天仍然适用,不得不让人感到惊讶。)
但真实情况是,这些事情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书虫们,我很遗憾地告诉你们,你们所热爱的「不那么技术」的信息传递方式是不会长久的。
这种事情已有很多先例,而且,不需要改变任何一个个体的思维就可以成事。我直接说好了:人都是会死的。不少人甚至认为死亡是人类进步的最重要推动力。即便是科学界这种理性至上的领域,通常也要等到一代科学家去世之后,新的理论才能获得主流认同。所以,改变消费者对于文字媒介的偏好恐怕也得遵循这个节奏。
所以,要么靠死亡,要么靠时间的力量――总之都不是什么浪漫的事。当然,事情并非总是如此。无需等到下一代人成长起来才能被广泛接纳的新技术也有很多。但直到目前为止,纸书还坚守着阵地。这里要说的只不过是从长远看,结果永远都是一样。
我们的下一代人尽管也不能摆脱受父母的偏见影响,但还是比我们更能根据新技术自身的优点来对其进行判断,再往下的每一代新人也是如此。以电子书而言,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上,电子书的优点和驱动了其他媒介变革的优点别无二致。
一、方便快捷。记得 iPod 的广告词「把一千首歌装到口袋里」吗?你现在可以装一百万本书到口袋里。你整份书单里的书可以随身带着走。没有散落各处的书签,没有折角的书页。没有残缺、破损、和污渍。不占书架空间。买书不用跑去书店,只需几秒的时间就可以买到手并开始阅读。随时,随地,单手阅读。哪怕随时被打断也不会忘记上次读到哪。
二、功能强大。瞬间搜索某句话。用手指或鼠标点一下就能查出某个单词的意思。划在文字下面的线无论增删多少次也不会把书画得乱七八糟。注释不必再受边栏空间的限制。添加多个书签轻而易举,还可以从一段文字链接到另一段。
三、潜力无限。阅读,共享,和任何人一起混搭上述所有可能性,次数不限。
很好,非常好。但这样真的就够了吗?这些事情真的重要到能够驱动媒介变革了吗?听上去不太靠谱。为了开阔视角,我们来研究一下过去发生的其他媒介变革。
CD 为什么能取代黑胶唱片和卡带?技客们肯定会想到音质(不过黑胶迷可能不会同意)和数码拷贝的可能性。但 CD 刚刚进入市场时,数码拷贝还没有得到主流应用,音质的提高其实也没有真正吸引到普罗大众(下文详述)。
CD 最重要的特质其实稀松平常得多:它的耐久性好,尺寸比黑胶小,要挑着播某一首歌也不必快进、倒带或用手去翻转它。(对了,还有一点:唱片公司早就盼着大家重新花钱购买一次所有的音乐作品了,但这一点适用于任何媒介转换,所以此处略过。)音质与充满未来感的闪亮表面只是配菜而已。至于数码拷贝的可能性,就连大部分技客在 CD 刚刚面世的时候都没往那上面想呢。别忘了当年的电脑内存是以 KB 计算的,刻录机也还没有出现。
既然说到了 CD,我们再看看另一次媒介转换:从 CD 到数字音乐下载。这次转换还处于正在进行时。AAC 和 MP3 文件和 CD 比有什么好处?又要列举一些超级无聊的功能了:买数字音乐不用出家门,并且买完立即就可以听到。数字音乐也不占实体空间。好处大概就这么多而已。
那音质呢?在这一轮媒介更替中,音质反倒还变差了。歌词和内页文案也没有了,电脑上的唱片封面也比不上印出来的好看。(译者注:成文之时,iTunes LP 尚未面世。)这能算是升级吗?消费者齐声给出的答案是:「当然算!」看啊,这就是「方便」和「即时满足」的威力!
现在,请再回头看看上面列出的电子书优点,我希望你此刻能够意识到它们还是很不够的了。还是不同意?好吧,要出必杀技了……
以马匹为例 如果你还是不买账的话,这里有一项终极练习,我们要祭出跟互联网相关的类比中常用的一项:汽车类比。方法很简单:把你所有反对电子书的论断中的「书」替换成「马」,把「汽车」替换成电子书。下面是几个例子:
「书是不会死的。」当然!马车如今依然存在。
「书的某些优点是电子书永远取代不了的。」没错!马车能承受的恶劣路况,汽车未必跑得了。人工铺设的道路总有达不到的地方,本来也不该这样要求它。
「书提供的感官 / 情感 / 肉感体验是电子书不能及的。」正确!养马、骑马的体验也是汽车比不了的:气味、质感、感官体验、被另外的生物陪伴的感觉。
吵吧吵吧。现在我来问你:今天你骑马上班了吗?我没骑。我相信有无数人曾经发誓绝不会搭乘或驾驭一辆「没有马的车」,而他们也的确信守了这一誓言。然后,这批人就逐渐过世了。
老板们的黄昏 如果你觉得我花了太多篇幅来攻击读书界那顽固又反逻辑的品味的话,请放心,我认为真正的问题出在别的地方。只不过,出问题一方的行为已经公式化到了陈词滥调的地步。
下面的故事如果你听过的话,请直接跳过。
从前有一群媒体老板,他们有一套简易而行之有效的商业模式。有一天,新的数字技术出现了,叫嚣着要改变市场面貌。最初,老板们不理会这些新技术。渐渐的,这种策略变得不堪一击,过了很久之后,老板们不情愿地屈服了,并循众要求将他们的内容做成数字形式。然而,所有的数字发行渠道都要求他们对手中的数字内容施以最严苛的数字版权管理(DRM)手段。
尽管 DRM 的初衷在于保护老板们的权利,防止完美的数字拷贝被非法传播,但实际上它对于盗版毫无作用。每一个人们需要的数字媒体文件都会有人免费供应,不管是通过破解 DRM,还是拷贝未受 DRM 保护的文件,还是从未受保护的类比拷贝重新合成一份数字版本。DRM 唯一的作用就是令合法消费数字媒体的用户感到郁闷,同时遏制了方兴未艾的数字发行市场。
带你重新认识 DRM 对于大多数关注技术界的人来说,上面的故事都是老调重弹。但假如你有朝一日需要向不那么了解技术的朋友解释 DRM 这种技术的徒劳之处的话,这里简单介绍我自己见过的一种相当好的技巧。这是二零零四年,考瑞·多托洛(Cory Doctorow)在微软的一次讲座上示范的。
在学术圈内,人们经常用「爱丽丝」和「鲍勃」这两个虚构的角色来解释各种沟通的方法。爱丽丝需要发一条信息给鲍勃,但有个敌人在中间捣乱,想拦截爱丽丝的信息。通常我们管这个敌人叫伊娃,因为在英文里伊娃(Eve)一词会让人想到「窃听者」(Eavesdropper)的发音。
为了解释 DRM,你应该先说明爱丽丝和鲍勃的身份,然后便可以解释几种不同的加密法:爱丽丝和鲍勃分开之前应该商量好一条秘密的信息,通过它可以对两人要传送的信息进行加密和解密,这样伊娃就无法读取信息的内容。或者他们也可以利用某种形式的公共密钥,这样爱丽丝和鲍勃就会各自拥有自己的私人秘密信息,不需要协调和共享,等等等等。这些概念不用解释得太深,以听众听得轻松,你讲得也舒服为准。
这时,尽管非技术听众的脑中正飞速盘算着种种技术术语,但他们应该已经完全信服一点:这世界上存在着一些非常强大的用来保护信息的工具。现在你应该将话题拉回 DRM 以及数字媒体发行上。你的杀手锏就在这里。
听众们此刻已经知道 DRM 的目的在于防止消费者非法拷贝他们购买的文件。经过了那一长串关于爱丽丝、鲍勃和加密技术的解释,他们很自然会认为非法拷贝文件的消费者扮演的就是邪恶伊娃的角色,因此,伊娃就不得不解决那些数学难题,才能获得被保护着的信息。但这并非问题的全部。 消费者同时也是鲍勃。他正是爱丽丝想要传递的信息――可以是一首歌,或是一段视频,或是一段文字――的原始接收方。为了让鲍勃能够对这条信息进行解密,从而开始消费它,你必须把解密工具交到他手里!
讲到这里,非技术听众应该已经有云消雾散之感,并开始了解 DRM 的内在矛盾本质了。
当然,比较懂技术的人可能会强调作为信息接收方的「设备」和活人的微妙区别。但在此例中,普通人的直觉是对的。这一区别的意义仅在于人会比设备稍微慢一点发现解密密钥与整个机制。但密钥一直在消费者手中。只要这一点成立,加密法中所有的数学与算法设计都会形同虚设,剩下的只有「无知者的安全」【注释一】。(永远在线的那种 DRM 技术不在讨论范畴,这里只谈当下与近未来。)
撇开细节不谈,整体情况是不变的:为数字媒体文件设置 DRM 是一种在数学、技术和智力上都已经破产的做法。它完全达不到其防止盗版的目的,倒是会带来相当多的负面效果:限制消费者对其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内容所拥有的合法权利,并动辄以民事惩罚或刑事起诉相威胁。(未完,待续。) —— 【注释一】「无知者的安全」(Security through obscurity)指的是软件工程领域的一种设计思维,即软件系统的安全性有赖于安保机制的隐秘性。这样的系统或许有理论上与事实上的安全漏洞,但设计者相信这些漏洞无人知晓,且恶意攻击系统的人很难发现它们。 (翻译:李如一) —— 点此阅读本文下半部分。 —— 相关阅读: [专题] 明日报告:阅读的未来